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21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1月30日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文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1月24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支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21-69989838。
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8年,嘉定区文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细致地开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年报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为了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工作小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以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模式,其中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的负责部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开展,各业务科室负责提供信息和数据。
(二)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
根据国家《条例》和本市《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搞好相关配套制度和法律文书调整。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拟稿人自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签发的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在主动公开信息时,确保及时准确,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时,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进行受理及答复。
(三)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行政业务工作、行政处罚、人事任免、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进行及时主动公开。
(四)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
在嘉定门户网、嘉定文化网、“文化嘉定云”平台、“文化嘉定”微信、微博,及时主动文广业务、文化资讯、人事任免、人才招聘、各类文化活动等信息。
二、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嘉定区文广局涉及重点领域的主要是围绕打响上海四大品牌强化公开的推进“上海文化”品牌建设相关信息公开。
根据《嘉定区全力响应“上海文化”构筑建设文化强区新优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嘉委办〔2018〕20号),我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上海文化”品牌建设工作,分解共计17项专项行动、41条主要内容。2018年共公开重点领域的信息23条,其中21条主动公开(含依申请转主动6条)、2条依申请公开。
信息主要涉及一是公开我局全年工作要点。明确重点文化工作。二是公开考核意见。对基层在推进“上海文化”方面提出进一步的要求与规范。三是公开文化嘉园管理办法、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工作等信息。突显对地标文化设施的打造及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覆盖,以统一的标准、制度,规范运行管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四是公开拟请印发持续推进嘉定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公共文化服务四级配送实施意见。推动我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将文化资源逐级传递,推送至神经末梢,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五是公开市民文化节等节庆日活动安排、方案的文件。挖掘发扬江南文化、海派文化、红色文化,大力推动嘉定本土文化、打响各基层文化服务品牌。六是通过对社会团体或民非组织的审批监管。增加民间文化力量,加大社会成员对传统文化、文物、建筑等公益事业的热忱度。七是公开市级或区级非遗项目的请示和报告。鼓励、推进非遗文化的保存、传播与发展。
另外,为响应对“上海文化”品牌打造的重视,2018年7月16日,在区委宣传部带头下,召开三场会议并成立全力响应“上海文化”品牌建设构筑建设文化强区新优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文化品牌领导小组”)、全力响应“上海文化”品牌建设构筑建设文化强区新优势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文化品牌推进小组”)、全力响应“上海文化”品牌建设构筑建设文化强区新优势推进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文化品牌推进办公室”),为“上海文化”品牌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后续由文化品牌推进办公室的8位牵头负责人将相关的信息汇总至文广局办公室,我局于每月20日,提交汇总进度表至发改委。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积极贯彻《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以网站为平台,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我局的的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29条,依申请公开18条,依申请转主动9条,人大政协提案办理6条,财政信息22条,工作动态731条,党务公开270条,公告82条,政务微博413条,政务微信704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公开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资金公开。一是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本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表》;公开本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二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本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嘉定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3、各类文化信息和文化活动公开。一是发布“文化一周”。二是相关文化信息公示。三是每月发布“老年电影免费场和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排片表(自2018年4月起)。
4、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情况公开。2018年公开行政处罚共计82条。
5、主要人事任免、人才招聘情况公开。人事任免公文类文件共计4条。
6、主要文广业务、部门文件公开。主要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民办非企注销批复、审计工作等政府信息的工作文件,另有1条为党政混合信息,涉及对基层单位、街镇文广工作的考核。
7、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二)公开的渠道
1、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文广频道”公开
2、嘉定文化网站(www.jiading.gov.cn/wenguang )公开
3、嘉定区档案局、嘉定区图书馆信息公开查询点公开
自2018年7月起,嘉定区图书馆新增查询点裕民南路分馆,即,嘉定区图书馆现有信息公开查询点清河路分馆、裕民南路分馆2处。
4、“文化嘉定云”平台(http://www.whjd.sh.cn/frontIndex/index.do)、“文化嘉定”微信微博公开
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文化嘉定云”平台共发布文化活动3985场,文化众筹成功举办120次,可供预约公共文化场地135个、被预约场地43059次,举办文化赛事9场、征集473个作品。
(三)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制发公文数57条,其中主动公开31(含1条党政混合信息)、依申请公开18条(含9条依申请转主动)、8条不予以公开文件。另,主动公开有2条信息与财政资金公开信息相重叠,故统计主动公开数为29条(含1条党政混合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和答复情况
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我局认真受理,及时研究答复,答复时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据统计,2018年共收到2人次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在办结时间内已完成依申请公开的答复,2件依申请公开均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无相关费用发生。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至今,免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邮寄、复制等服务,未收取相关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扎实,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创新时效性有待加强。结合以上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涉及重大领域工作按照公开任务全面落实,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
2、强化信息公开意识。通过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例会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健全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制度。
3、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嘉定档案馆、嘉定图书馆信息公开查阅点及文化网站、文化嘉定云微信微博等媒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公众知信度。
八、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226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14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41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70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