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45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1月29日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8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和答复情况,因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人社频道(www.jiading.gov.cn/renshe)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9534035)。
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条例》《规定》要求,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2018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9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6件,办结率100%。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修订《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质量。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包括机构概况,人事任免,办事指南,主动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部门预决算、项目经费等财务信息,公示公告、仲裁公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型招聘会及其他招聘信息,各类工作信息,其他相关的信息。三是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积极固化嘉定电视台、嘉定报、区“三级”就业服务平台、社区居委会读报栏、劳动保障宣传栏、电子屏等传统阵地,完善局门户网站建设,整合局原有的“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嘉定来沪中心”“嘉定职介”等7个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嘉定人社”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方便不同年龄层次和知识结构的群众获取、了解、掌握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主动公开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计划、技能提升行动、人才引进等规划计划信息,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在东方网、青年报、上海电视台等市级平台报道发布信息20条;嘉定报、嘉定新闻、嘉定都市网等区级平台发布信息61条。
2、围绕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等重点人群加强就业机会、创业扶持政策等信息推广推送。全年在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信息1条;嘉定报、嘉定新闻、嘉定发布、上海嘉定等区级平台发布信息10条。发布就业促进专项资金(校企合作)补贴公示2条;就业促进专项资金补贴公示11条;农民工培训经费补贴公示4条;嘉定区2017年度地方教育附加企业申请经费核拨汇总公示1条。
3、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增强决策透明度。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制作《就业服务政策指南》和《就业服务业务清单》,以及《嘉定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实施方案》《嘉定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长护险政策》等政策图解,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深入解读,改善群众公开体验。
三、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本局共制发行政公文232件。其中,主动公开44件(包括规范性文件6件),依申请公开120件,不予公开6件,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所指政府信息62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和答复情况
2018年,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信函申请16件,已全部办结。在已经答复的16件申请中,6件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 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本局无因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虽然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条例》《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力度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针对以上这些问题,2019年我局将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效;继续加大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的信息公开力度,使信息公开更及时,查询更方便,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0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3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5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5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