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07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0年01月21日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嘉定区文旅局”)编制。全文包括:年度总体情况(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电话:021-69989838。
(一)年度公开整体情况
2019年,嘉定区文旅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细致地开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年报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为了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2019年机构改革过程中通过建立健全的领导工作小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以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模式,其中由局党委副书记作为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的负责部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开展,各业务科室负责提供信息和数据。
2、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
根据国家《条例》和本市《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和法律文书调整,于2019年底制定了嘉定区文旅局政务公开制度汇编(试行版)。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拟稿人自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签发的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在主动公开信息时,确保及时准确,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时,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进行受理及答复。
3、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行政业务工作、行政处罚、人事任免、预决算、三公经费、绩效评价、人大政协建议与提案答复等信息进行及时主动公开。
4、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
在嘉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海嘉定”的“文旅频道”;“文化嘉定云”平台;“文化嘉定”微信、微博;“嘉定旅游”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公开文旅业务、文化资讯、旅游交通信息、景区实时客流、人事任免、人才招聘、各类文化活动、旅游活动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积极贯彻《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以网站为平台,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我局的的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共公开政府信息30条,依申请公开7条,依申请转主动7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15条,财政信息(含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三公经费)38条,工作动态490条,党务公开170条,公告76条,规范性文件2条,公众开放日1条,权力清单88条,政务微博246条,政务微信801条。另,在市统一“一网通办”平台,公开文化旅游类行政经营许可信息392条。文化嘉定云平台数据详见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内容
(1)公文类文件信息公开。包括文旅业务、部门相关信息,主要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民办非企注销批复、审计工作、非遗名录非遗传承人、市民文化节相关活动等政府信息的工作文件。2019年,共公开政府信息30条,依申请公开7条,依申请转主动7条。
(2)财政资金公开。一是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本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本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二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本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编制说明。三是绩效评价的公开。包括文教结合项目的主动公开。四是政府购买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包括公共文化配送合格主体名录的公开以及非国有博物馆社会力量扶持资金项目的公示。
2019年,嘉定区文旅局政府集中采购涉及7个项目,采购总金额252413.20 元。
(3)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一是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情况公开,2019年公开行政处罚摘要信息共计88条。二是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2019年梳理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的行政处罚874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权力3项;梳理文化旅游类行政经营许可的行政检查6项、行政许可23项、行政指导1项;梳理文化经营许可行政权力清单30条、行政责任清单84条。三是推进“一网通办”工作,2019年在市统一“一网通办”平台,公开文化旅游类行政经营许可信息392条、全年处理决定共计347条。
(4)各类文化信息和文化活动公开。一是发布“文化一周”。除国定长假期外每周提供下周文化活动预告,2019年发布预告信息52条。二是文化旅游相关信息、工作动态、精神文明创建、群团党务工作的公示或公开信息共计672条。三是每月发布“老年电影免费场和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排片表共计12张。
(5)主要人事任免、人才招聘情况公开。公开人事任免公文类文件共计8条。
(6)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年公开办理结果共计15条。
(7)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公开。2019年共制发拟请区政府印发规范性文件相关请示文件3件,内容涉及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暂行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管理办法。
(8)重点领域公益事业的公共文化领域公开。全年完成相关信息公开136条。
内容主要涉及一是公共文化领域的服务保障政策。我局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图解、嘉定区文旅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案、公众开放日工作方案以及2019年我局制发的《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请示》,确保公共文化领域的服务有政策可保障,规范运行管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二是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文旅系统机构设置公开内设机构7个科室部门职能和联系方式、8家直属单位基本信息,共计10条信息。三是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年内共公开局汇总、局机关、局直属部门预决算23条,三公经费10条,绩效评价5条,突显对地标文化设施的打造及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覆盖。四是设施建设和使用。我局高度重视公共文化软硬设施建设,早在“文化嘉定云”一期工程2014年初次上线时就已设置了“场馆预定”功能,增加公共文化场所的利用率。另外,根据上海市政府2018年实事项目《提升4500个标准化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服务功能;完善提升20座综合旅游服务中心功能》的要求,嘉定区文旅局自2018年起围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将文化资源逐级传递,推送至神经末梢,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增加了线下的文化资源配送以及线上的“文化赛事”。截止至2019年底可供预约场地有129个。五是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目录。提供资源配送2019年,名单及非国有博物馆扶持资金信息2条。六是绩效评价结果。我局在2019年对应板块更新5条关于局机关、局汇总的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过对社会团体或民非组织的审批监管,增加民间文化力量,加大社会成员对传统文化、文物、建筑等公益事业的热忱度。七是文化遗产保护。公开市级或区级非遗项目的请示和报告类公文文件信息4条,鼓励、推进非遗文化的保存、传播与发展。另外,根据新增的嘉定区第八批、第九批非遗项目,调整文化遗产相关信息,在新板块中完善信息共计98条。八是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根据原公开的机构设置,在该板块中更新嘉定区文旅局区级公共文化场馆信息、各街镇文体中心信息及村居综合文化活动室汇总信息共计23条。九是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开2019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农村数字电影每月排片表12条。另在公告栏板块提供文化一周信息52条。十是受捐款物管理使用。上传3条信息关于博物馆美术馆捐赠情况以及区文旅局文物征集管理规定。
(9)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公开。2019年嘉定区文旅局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领域的文旅服务总目录,确定八项公开领域,包括有:常规公开、公共服务、旅游服务、文旅发展、文旅产业、文旅宣传、文化综合执法(对应市总队暂填写原职能范围)、文化经营许可。
其中:常规公开 4 项 16 类,公共服务 5 项 17 类,旅游服务 3 项 3 类,文旅发展 1 项 1 类,文旅产业 1 项 2 类,文旅宣传 3 项 3 类,文化综合执法 3 项 874 类行政处罚、3 类行政强制、3 类其他权力,文化经营许可3项6类行政检查、23类行政审批、1类行政指导。完成共计 23 项 952 类总目录。
细化目录:公共服务-文化嘉定云(13项N类)、公共服务-文化场地(2项9类)、公共服务-重大文旅活动及非遗项目(4项9类)、文化综合执法-行政处罚(10项流程)、文化综合执法-行政强制(4项流程)、文化综合执法-行政处罚类别(71类)、 文化经营许可—行政审批(5项公开要素)、文化经营许可—行政权力清单(30项)、文化经营许可—行政责任清单(84项)。
实例:文化活动信息报送登记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10)政策解读公开工作。对应规范性文件,2019年嘉定区文旅局完成对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的解读。在草拟、征求意见等环节,原旅游局主要负责人会同分管领导,各委、办、局相关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公开的渠道
(1)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文旅频道”。
(2)嘉定区档案局、嘉定区图书馆裕民南路馆、嘉定区图书馆清河路分馆共计3处信息公开查询点。
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增查询点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询点。
(3)“文化嘉定云”平台(http://www.whjd.sh.cn/frontIndex/index.do)。
(4)微信微博平台:“文化嘉定”微信微博账号、“嘉定旅游”微信公众账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嘉定区文旅局认真受理,及时研究答复,答复时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1、申请情况
据统计,2019年共收到3人次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在办结时间内已完成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其中1件依申请公开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不予以公开;另1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无法提供;另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为同一申请人分别在市政务公开平台及寄挂号信形式提交,两份文件本身已主动公开门户网站及线下信息公开征询处,经嘉定区文旅局办公室进一步与申请人联系,了解到该申请人需了解政务公开流程才提交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故与申请人协商按照规范手续提供告知书告知已主动公开的信息网址即可。
2、政府信息公开减免情况
嘉定区文旅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免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邮寄、复制等服务,未收取相关费用。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门户网站“文旅频道”建设
(1)网站合并工作
嘉定区文旅局在2019年完成门户网站“文广频道”和“旅游频道”的合并工作,完成网站优化及网站后台架构,明确设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众开放日活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年报等20项一级栏目、45项二级栏目、54项三级栏目,形成了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体系。
(2)重点领域——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开工作
嘉定区文旅局在门户网站“文旅频道”涉及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共计10项相关信息的公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0号),积极配合做好公共文化领域的组建、公开、更新维护工作,将门户网站“上海嘉定”的“文旅频道”后台管理层级,新增设一级层级“公共文化领域”对应增加二级层级10项。2019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36条。
(3)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领域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嘉定区文旅局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领域的文旅服务总目录梳理及公开工作,公开相关信息共计17条。
2、“文化嘉定云”平台
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文化嘉定云”平台共发布文化活动4334场;文化众筹成功发起137场;可供预约公共文化场地129个;场馆全年的被预约43260次;举办线上赛事4场,参与作品数620件。
3、微信微博平台
“文化嘉定”微信微博平台,提供各类公共文化载体活动信息和一周活动预告,并及时公告“文化嘉定云”平台的最新动态、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文化周等相关事宜,全年“文化嘉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0条、微博发布信息246条。
“嘉定旅游”微信公众号提供景区实时客流、交通线路等便利功能,全年发布信息441条。
(五)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情况
区文旅局设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嘉定区文旅局坚持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内部监督。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群众监督。接受“12345”和网上情况反馈。2019年,“12345”热线收到177件,结案177件;市旅游监督局(自2019年第四季度起)19件,结案19件,切实推进线上线下同步监管。三是第三方测评。一方面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每季度对政府网站进行普查,普查内容主要涉及对门户网站“文旅频道”的栏目内容更新频次、信息纠错情况等方面;另一方面为加强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由区政府牵头与区网宣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档案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区属各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四是加强保密审查。一方面做好涉密人员常态管理,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的保密教育与动态管理,完善局涉密人员管理档案;另一方面做好网络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网络基础设备安全管理和备案工作,加强文旅频道、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程序、严查内容,做到该公开的一份不少,该保密的一份不漏。五是开展培训指导。一方面在第一季度拟定培训计划,全年要求各科室部门、直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文旅系统组织的培训(要求每年不少于2次);另一方面根据区政府网站季度普查报告对各部门、直属单位网站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最后通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考核的指标中,提升各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直属单位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嘉定区文旅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嘉定区文旅局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6条、政务微博246条,政务微信801条,具体内容详见总体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25 | 增22条 | 34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2 | 增6条 | 8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252413.20 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1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扎实,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流程不够熟悉,政策解读方面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创新性有待加强。结合以上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流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继续与区府办、法律事务科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提早做好向市级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的事项,加快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公示、征求意见、审批等环节的工作时效,另外涉及重大领域工作、公益性事业工作按照公开任务做好更新维护,加大政府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2、强化政策解读方面的公开意识。通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不定期召开信息、政务公开的工作例会、讨论学习会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健全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制度。
3、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嘉定档案馆、嘉定区图书馆、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阅点及“文旅频道”门户网站、文化嘉定云平台、“文化嘉定”微信微博、“嘉定旅游”等媒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公众知信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PDF版: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