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29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22日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展改革编制。全文包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jiading.gov.cn/fagai)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邮编:201899,联系电话:69989815,电子邮箱:jdfgw@jiading.gov.cn

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区发展改革严格贯彻《条例》和《规定》的要求积极落实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和嘉定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在工作中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夯实制度运用,坚持规范开展工作。经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调整后,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了具体工作责任人及时更新网站机构介绍、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继去年委网站增设立项审批、可研审批、备案等信息公开栏目后,各科室、事业单位继续严格按照去年制定的《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落实政务公开职责,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主动公开流程、严格把关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二)把握公开原则规范主动公开流程。区发展改革委严格按要求执行发文流程,从源头上认定文件公开属性、在过程中实行相应保密审核,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确保及时、有效的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公众知情权

(三)及时更新信息深入推进公开内容。随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不断提升区府办多次召集召开政务公开专题推进会及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推进会,落实门户网站升级相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委根据会议要求,配合扩大专栏开设广度、加大公开内容深度;结合重点工作,深入挖掘并及时更新完善公开内容。在定期更新我委工作动态、财政资金、政府文件、政务公告价格监测等信息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还就新开设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栏目开通后,及时上传相应文件及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简报。同时,对于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和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专栏,做到办结后即同步公开;每月按时向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移交当月主动公开公文信息;每季度按要求统计并上报相关数据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四)积极参与培训巩固强化工作程序。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会后还组织委内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学习下发材料、巩固培训内容并介绍政务公开新要求,同时还对各科室具体公开工作负责人员进行了区发展改革委网站后台操作流程的培训,不断加强公开意识、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通过嘉定区政务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培训,进一步巩固了相关文件内容、工作制度和常用文书。同时,此次培训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平台操作做了介绍解读及举例操作,为后期实际制发规范性文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加强配合,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根据相关工作机制要求,配合门户网站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的优化升级,区发展改革委已将涉及的相关项目按要求及时在专栏公开并配合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数据的更新维护。随着门户网站的进一步结构优化和升级完善,持续配合深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2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重点在财政资金、项目审批、价格行情、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公开财政资金报告一是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及下属事业单位208决算和2019年预算。二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三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2018年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及相关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公开项目审批信息。一是按要求及时在专栏公开并配合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数据的更新维护。二是积极维护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项目审批栏目,2019年公开项目建议书审批108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02条、项目核准11条节能审查意见13条

3、推进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在区发展改革委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并经审核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共公开6件。对于区发展改革委主办的3件政协提案,均主动公开办理答复结果。

4、及时做好公示公告及价格行情公开。及时在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区主要商业综合体公共停车场(库)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更新本区社会公共停车场(库)收费信息,发布本区区域性出租汽车途安车型运价核定听证会公告;按要求做好本区“十二五”以来光伏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更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规模管理流程;按要求即时公布本区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按时发布各类价格行情监测数据,且通过“嘉定物价”微信平台发布各类价格信息、资讯共计308条。此外,还及时公开区委巡察组对区发展改革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通过加强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通知公告”等专栏,方便市民查阅区发展改革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不断建立和细化公开栏目的基础上深化政府文件、公告、项目审批等一批政府信息的公开、公示

2、加强基层信息公开查阅点衔接。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外,还依托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向市民提供咨询、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 

3、及时更新维护物价微信公众平台“嘉定物价”微信公众平台中设置的各类目录,做到实时更新,实现一天内多栏目多信息发布,不仅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

1793948.2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区发展改革委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各类下发材料,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处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条例》的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处理、认真答复,同时做好过程中相应保密审核及监督工作。

(一)收到申请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其中当面申请1申请7信函申请5,其申请内容仍主要围绕项目审批类信息、收费标准类信息两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1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完成答复12,其中,已主动公开数3件、予以公开5、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件,均将答复告知书送达申请人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2

1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未发生针对区发展改革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有1件区发展改革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为驳回诉讼请求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需进一步改进与提高的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增强,除主动公开机关文件类信息外,还应进一步挖掘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水平及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要始终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处理,借助律师顾问,有效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准确度和严谨性从而提高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满意率,进而减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下一步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不断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持续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加强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不断强化规范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的业务水平,依法、合规、高效完成答复工作。针对发布的重大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等,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应公告、征求相关意见、公开对应文件并及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此外,还要积极探索如何结合全委工作、贴近群众需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专题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1      

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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