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145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编制。
本年度报告可以在嘉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房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邮编:201800;电话:595301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房管局通过“嘉定房管”官方频道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包括工作动态、政府文件等共计三百余条,对重点领域——住房保障信息按照项目建设和项目分配进行全过程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77条。2021年,发文总量为30 件,在“嘉定房管”频道主动公开公文30件,主动公开率达100%。同时加强政民互动和政策解读,2021年,发布便民问答类信息29条,主要涉及房屋征收、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加装电梯等方面内容,政策解读类信息;并公开区房管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件,政协提案答复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2021年,区房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其中网络在线申请47件、信函申请22件、当面申请2件,另有2020年结转4件。主要涉及房地产市场、动拆迁、物业管理等方面。已答复70件,结转下年处理5件,其中“主动公开含部分公开”14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4件,“重复申请”2件,其他处理5件:包括“申请人主动撤销”3件,“非政府信息”2件。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共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共2件,其中1件维持,1件尚未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共4件,其中2件维持,1件撤诉,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规范办文和信息公开管理。严格从源头上认定文件公开属性,完善公开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公文类信息、新闻动态类信息及其他非公文类信息。公文类信息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其他信息在发布时必须进行公开及保密审查。
2.强化政府信息动态管理。结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动态管理,2021年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共计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指派专人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和内容更新等工作。2021年局网站推送各类信息二百余条,“嘉定房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8个。
2.和新闻媒体合作。今年,我局和区融媒体中心合作,参加“我爱我嘉”民生系列访谈节目,主要领导和群众面对面,对房管方面的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3.重视线下公开。一方面我局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移交区档案馆、区图书馆以供公众查阅;另一方面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及各科室部门摆放“办事指南”折页或易拉宝、挂画等进行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加强组织保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其他事业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科室(单位)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的报送和公开工作,协助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重大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征询局法律顾问意见。
2.做好考核评估整改工作。每年区政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开展测评,并参考测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我局根据考核结果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6 | 5 | 7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2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1 | 3 | 4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5 | 5 | |||||||
(七)总计 | 65 | 5 | 0 | 0 | 0 | 0 | 7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1 | 2 | 0 | 0 | 1 | 1 | 2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不够:2021年我局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工作,从决策目录、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进行全过程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房管局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