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148 发布机构: 区地区办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年度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地区频道(www.jiading.gov.cn/diqu)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9989328,电子邮箱:maobohan@jiading.gov.cn)。

一、2021年度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严格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力争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文件共计29件,主动公开率达96%,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3件。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凡是对上报的各类书面材料及网上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必须先由信息产生的科室负责人初审,报分管领导复审,最终由主要领导审定后报送,层层把关,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业务实际,起草、制定了本单位《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认真参加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认真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培训,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在班子会上做好相关工作要求的传达学习,并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纳入到我办年度重点工作中落实体现。

(三)及时更新报送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动态”栏目保证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主动公开公文经主要领导审定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进行公开,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档案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区图书馆进行主动公开公文移交。

(四)依申请公开及时查看并办结。我办工作人员保证每日至少一次查看依申请公开栏目,针对市民的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分类处理,由相关科室给予答复,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填写相关告知书,使用双挂号信寄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办结。2021年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3件,均已按时办结。

(五)做好村居工作公开。一是持续推进“社区云”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居民“上云”率,激活用好“居社互动”模块,及时更新社区公告、党建园地、信息公开、议事厅等内容。二是指导村居委会做好换届选举后的各项制度修订完善,通过协商民主,依法依规修订村规民约、“四项制度”、居民公约、楼道公约(住户守则)等自治制度。修订完善《嘉定区居务公开实施办法》。三是分层分类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主任、村干部、新进社区工作者等业务培训,提升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办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未在网上公开决策事项向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及结果,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等。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公开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加强对网站栏目更新的监管,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相关栏目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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