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111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年01月29日 | 主题分类: | 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嘉定区博乐路111号,联系电话:021-69989888*2920,邮箱:jdzwgk@jiadi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市、区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市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力抓好决策公开。2021年,区政府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文件97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健全完善公众列席决策会议制度,全年共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4次。推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年内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74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90件,均已按期办复,满意率达100%,办理结果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全力抓好公开标准化。推进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标国务院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更新完善我区全领域标准化目录和42家政务公开主体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过超链接方式,实现“一键查阅”。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出台《嘉定区居务公开实施办法》,指导各街镇制定村(居)务公开制度和标准化目录,全面促进村(居)事务公开常态化、长效化。
不断创新政民互动模式。聚焦市民关注重点,围绕“十四五”规划、创新发展政策、人才落户政策等,以动漫视频、图解图示、政策问答等形式,积极开展二次解读、深入解读、合并解读。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功能,在政民互动和政策文件版块开设网上咨询功能,主动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建立政民互动网民留言回应工作机制,年内共答复涉及教育、规划、体育、民生等领域问题31个。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答复等流程,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查力度,对申请内容复杂、涉及重大法律问题的,强化与区司法局、法律顾问的联动,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和复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年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办结71件,答复率100%,年内未发生被纠错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对2010年以来的公文公开属性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区政府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中进行集中公开。优化调整规划计划栏目,推动我区历史规划系统归集和主动公开。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32个,并对文件文号、有效性等要素进行规范标注,方便市民群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编制发布政府公报6期,集中刊载本级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解读材料。不断拓展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新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意见收集反馈、政策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等功能。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在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上海嘉定APP上新增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府公报、草案征集等模块,持续扩大政府信息传播渠道。截止2021年底,“上海嘉定”微博关注数达437141个,共发布信息24002条;“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达496026个,共发布信息7643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对标国家及市级文件精神,制定2021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推进重点。强化统筹推动与分解细化,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1次,专题会议5次,座谈会1次,及时传达国家、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部署标准化建设、村(居)务公开、评估考核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聚焦年度重点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区政务网站普查专栏作用,及时通报各单位网站更新、表述等存在的各类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加强政务公开全流程、全方位的评估,将第三方测评结果纳入年终各单位绩效考核的关键指标体系中,以第三方视角检验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10 | 3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1 | 10 | 0 | 0 | 0 | 0 | 7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5 | 0 | 0 | 0 | 0 | 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5 | 4 | 0 | 0 | 0 | 0 | 3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5 | 1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61 | 10 | 0 | 0 | 0 | 0 | 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上海嘉定”门户网站,部分栏目设置仍有待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便捷度和用户体验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仍存在解读形式较单一,解读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三是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工作交接中存在断档现象,影响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不断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加强“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联动,做好栏目调整优化和内容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着力抓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创新更多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方式,让企业和市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三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测评机构作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确保本区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对2021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政策文件”栏目,梳理形成区政府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单独设置规范性文件栏目,明确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检查、维护、更新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组织各单位系统梳理“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历史规划,推动各类规划完整主动公开。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集中公开2021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超链接展示草案、意见征集、意见反馈等情况,实现决策事项“一页”尽览。
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细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全区42家政务公开主体单位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公开。
三是持续扩大公众参与度。围绕市民群众关切的领域以及今年发布的最新政策,组织各单位集中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府开放活动50余场,以公开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四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针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政策性文件,通过图示图解、动漫视频、新闻发布会、政策问答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力求解读通俗易懂、形象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