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66 发布机构: 区商务委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1日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http://www.jiading.gov.cn/swpd)。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本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998938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按照上级部门以及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根据本年度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上海嘉定商委频道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117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财政资金信息14条、政府文件12条、人事任免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通知公告22条。及时更新机构职责、机构介绍、部门领导、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布人事任免信息;发布预算决算、绩效评价等财政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公开。我委围绕商贸业、服务业、外资外贸、粮食物资等重点工作,举办“2023嘉定购物节暨第二届上海嘉定咖啡文化节”、“1+12”商务领域主题宣传活动”、“‘保稳提质 激发外贸新动能’2023年嘉定区春风助企宣讲活动”、“爱粮节粮暨‘上海好粮油’进社区活动等。以上活动有关图片和文字材料均已在网站上公开。

三是做好政策文件解读。聚焦社区商业发展,及时公开决策草案及说明等材料,向社会公布公开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并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制定并实施《嘉定区社区商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35)》,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工作。强化与申请人沟通力度,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件2件,已按规定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保密原则,规范审核流程,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把控,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并及时向区图书馆、档案馆以及区行政服务中心报送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完成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积极报送相关惠企政策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委充分发挥“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商务频道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对政务信息进行逐项细化并分类,便于公众查阅。按要求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相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单位主要领导年内定期听取汇报并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指导督促责任,

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详细解读相关法规、制度,并对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1

0

1

(七)总计

2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转主动公开文件频次有待提高。

2024年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应及时编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及时研判符合转换条件的相关政策文件,转为主动公开并在专栏中发布,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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