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70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1日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民政频道下载(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minzheng)。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德富路1288号611室,邮编:201821,电话:021-595137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对照市民政局和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以“上海嘉定”门户网民政频道为主阵地,公开公文、财政信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543条。二是以数据对接的方式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主动公开率100%。三是开展政府开放日(月)活动。6月,举办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8月,开展养老机构开放专场活动。四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召开专家论证会,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并归集展示决策草案、草案说明、意见征集情况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五是加大对民政领域重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到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三同步”,对多个群众关注度高、受益群众多的政策开展图文等多种解读、二次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规程处理依申请公开,收到3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已主动公开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年内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所有公开信息都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和局保密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后,再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管理,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三是完善和动态更新民政系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检查、维护、更新机制,优化门户网站民政频道“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二是于3月正式上线“嘉定民政”微信公众号,发表工作动态和各类民政信息318条。三是在本单位设置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每月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送交主动公开公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局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汇报工作,指导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跟进落实。二是修订并公开《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区级机关业务目标责任,自觉接受区府办及第三方测评机构的检查测评,及时整改问题。三是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开展局政务信息及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夯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二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重要政策(含政策解读材料)的线上精准推送工作尚需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定期回复更新,回应职能范围内的公众热议问题,增强回应性与互动性。二是以“政府开放日”为基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动员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政策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的政策讲解活动,让政策“走出去”,惠及更多企业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及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两个重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及内容,公布2023年度区保基本床位名单,公开低保等社会救助调标信息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临时救助情况,发布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老年综合津贴、儿童福利等政策及资金发放信息250条。对2023年制定的《关于做好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图文解读、文字解读,对群众关注度高、受益群众多的《嘉定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入住轮候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图文解读、文字解读,让群众对政策有更直观的了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丰富完善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于3月15日,正式启用“嘉定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正向传递政府声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搭建起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纽带,实现政务公开更透明,服务提升增质效,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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