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101 发布机构: 区地区办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年度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地区频道(www.jiading.gov.cn/diqu)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9989328,地址: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国资大厦13楼,邮编:201800)。

一、年度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区有关文件的主要精神与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监督保障规章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办结。本年度共有18件主动公开件,共收到了1件依申请公开案件。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指导工作情况,强调政务公开是推动政府权利公开透明、接收社会监督、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督促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严格按照区委文件要求,由分管领导监督负责,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二)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我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本机关政务网站共公开文件18件,主动公开率100%,主动公开公文经主要领导审定后,第一时间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按时完成主动公开公文移交。

(三)按时办理办结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办理0件,为网络申请。从申请人状况来看,为自然人1件。该件依申请公开案件未按时办理办结,原因为,工作人员不熟悉相关系统操作,未能及时查收该件依申请公开案件。未收到以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

根据各项《条例》、《规定》,制定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业务科室报请办公室发文或公开的文件,同步填写《嘉定区地区办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表》和拟稿纸,经审核无误后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备案,归档。

(五)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保证门户网地区频道各项栏目的按时更新,不活跃栏目按要求关闭,其中“工作动态”的更新周期为两周,不活跃无报道的栏目及时关停,二是将公开信息分类,并置于门户网地区频道显著位置,便利公众对于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三是推动“一网优服”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平台吸引力和双向融合力,助力更好发挥服务潜能。

(六)落实各项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办年度工作要点,自觉接受区府办及第三方测评机构的检查测评,及时改正问题。二是积极参加市、区两级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持续完善“阳光村务工程”,规范村级事务公开运行,指导各涉农街镇做好“阳光村务工程”平台内容梳理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公开内容,形成高效运行的监督网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区地区办2023年度发生1件依申请公开,受理并答复0件,原因为,工作人员不熟悉相关系统操作,未能及时查收该件依申请公开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区地区办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办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有一些不足,如:工作人员对工作流程、系统不够熟悉;政策解读不够多元化等。下一步我办将对上述的各种不足,一一开展改进,如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逐步提升政策解读的多元化等。

六、其他情况

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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