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53 发布机构: 安亭镇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主题分类: 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安亭镇党政办公室,电话:5956720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安亭镇持续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全年坚持自信息创建、更新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在“上海嘉定”、“安亭频道”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一栏中进行公开,其中公文信息、公文备案、目录标准等及时向区府办等部门进行备案。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安亭观微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通知、公告及各类动态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全年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总数8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5条;预决算信息、专项补助资金等信息86条;政府采购项目数量61件;政务公开指南更新1次。

本公开机构是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具体公开工作由镇政府办公室开展,地址位于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79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联系方式59567204。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3年镇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答复11份,答复率100%,其中已公开2件,逾期未补正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直接归档1件,非政府信息2件,不予公开3件。主要涉及物业管理、土地动迁、企业政策等方面。

2.2023年无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3.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安亭镇建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亭镇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等,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2023年,我镇实时更新安亭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印发<安亭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加强公文属性源头管理,建立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全面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安亭镇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每月及时将公开信息送达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清河路馆、裕民南路馆)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查阅点,并及时将依申请公开信息进度情况录入上海政务公开工作平台。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以“上海嘉定”、“安亭频道”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安亭观微”微信号为重要补充,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和覆盖面;强化“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平台,处理好依申请公开、公文备案等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的原则,切实强化监督责任,从信息制定到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监管,同时小组成员互相监督;召开2023年安亭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提升业务能力,全面落实信息公开责任,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2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2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当中也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方式和渠道较为单一;二是依申请公开沟通不够到位。为此,202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策解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并对规范性文件施行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跟踪解读和针对性解答,结合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做到依法处理、依规答复,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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