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000053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1月21日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迎园路955号电话:021-59999000转信息公开接待室,邮编:20182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有关要求,全年聚焦市场监管核心功能,通过优化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市场监管业务深度融合,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8条,依托“嘉定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64向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移交主动公开文件各57件。

1.围绕重点领域公开。公开医疗器械经营和药品零售企业、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等监督检查信息41条;“便民服务”栏目提供“消费警示/提示27条“政务公告”栏公开化妆品使用单位行政检查信息12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30条;“上海嘉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5条;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015件。

2.围绕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公开发布《嘉定区促进知识产权质量发展政策实施办法》等文件,完成解读1次;在“政务公告”栏公开政务公告信息231条;“政策法规”栏目公开市场监管法律法规2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3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8(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1件,另有6件申请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72件,占52.2%;部分公开9件,占6.5%;不予公开19件,占13.8% ;无法提供26件,占18.8% ;不予处理1件,占0.7%;其他处理11件,占8.0%。2025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2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发《2025年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分工;完成区市场监管局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修订完善《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栏目设置更加便捷实用。在局门户网站动态更新栏目,增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事项“登记注册”栏目,上传常用注册许可业务指南供群众下载使用、自助办理相关业务。二是围绕特种设备、食品经营许可等制作办理微视频、指南及工作提示,提升办事便利度与行政审批效率。升级“嘉话食安”食品安全宣传IP,传递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知识。三是畅通线下公开渠道。将部分企业登记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事权下放至市场所窗口办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节省企业群众办事时间、降低商务成本。

(五)监督保障

1.组织领导及培训指导情况。我局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部门,召开专题培训会,人员参加市局和区政府培训。

2.工作考核及社会评议情况。区政府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案卷进行评查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局定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未被撤销,行政诉讼未发生败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55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9

行政强制

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7.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6

7

1

0

0

1

1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5

0

0

0

0

1

6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4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0

0

0

0

0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2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2

7

0

0

0

1

1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1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2

0

3

0

0

2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历史公文转化公开以及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2026年,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作完善。一方面,做好“三同步”工作。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的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丰富政策解读的方式。另一方面,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同步研判,对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并做好发布、更新,不断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定期公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食品经营生产环节安全监督抽查、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化妆品使用单位行政检查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结果;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展示,及时归集公开计划、任务和结果公告;

二是做好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公开依托“嘉定法宝”平台开辟“法治护企”专栏,畅通企业在线咨询、反映法律服务需求通道,梳理并上线一批合规指引。

(二)创新工作

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从“监管者思维”向“服务者思维”转变,通过精准检查、智能监管和服务型执法,在守牢安全底线、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的干扰。一是预约点单解难题,事前指导促发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创新推出“预约式行政指导服务”,通过点单预约、上门指导,变事后执法为事前预防。二是智能监管全覆盖,风险防控无死角。以“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为支撑,构建智能监管体系,通过系统核查实现风险防控全覆盖。三是联合执法减干扰,一体化监管优环境。以“联合执法”为路径,探索“一体化监管服务”模式,通过跨部门协同优化营商环境。四是文书送达显温度,服务执法共融合。以“三书同达”为抓手,将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通过信用修复机制降低企业二次违法风险。

持续聚焦“找问题、转作风、优环境”专项行动。一是加强与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多元保护格局,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与质量,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加大司法确认宣传推广力度,在宣传活动中普及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优势与流程,提高社会认知度为当事人提供指导,增强参与意愿。二是开展源头减量相关工作持续大力强化在线纠纷解决(ODR)机制。努力拓宽我区ODR企业覆盖面,指导ODR企业提升承办质效。落实疑难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积极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派出所等部门联动调解处理疑难消费纠纷。紧抓投诉集中的重点市场主体,压实重点企业主体责任。

(三)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局2025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费用。


附件: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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