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2016年职工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08-16

 

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职工法律援助

项目单位:上海市嘉定区职工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

评价机构:

 

2017年6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工会在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方面的制度性作用,市总工会制定了《加强上海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上海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拓宽工会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拓展工会组织依法履职的制度空间,强化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和工会会员维权的服务力度,以协调调解和提供代理仲裁、诉讼为主要抓手,切实发挥工会的维权功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项目实施情况

为了突出工会维权职能,进一步调动从事工会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积极性,更好地为职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根据《上海市职工法律援助办法》、《关于加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的实施方案》等规定,由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按照《上海市职工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指导标准(2016版)》要求,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小时50-80元。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经费主要来源为区财政拨款,共计23.6万元。2016年度,嘉定区职工服务中心与4家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律师服务合同书,指派服务人员前往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进行咨询接待,发放法律咨询服务费用7.6万元。因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网上平台录入及档案管理工作需要,采购档案自动装订机及装订管共计1万元;同时因法制宣传活动等需要,制作工会维权手册、便民卡、胶带等物品,使用金额3万元。以上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和项目管理规定。

另外,市总于2016年3月印发《上海市职工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指导标准(2016版)》的通知,明确了工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由市总工会统一发放补贴,故区财政扣除12万元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沪工总劳〔2016〕77号文要求,到2016年年底,区总工会要根据市总要求,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和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总量达到本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15%;到2017年底要达到30%左右。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促进法律援助项目经费使用更加完善,切实为推动法律援助机制建设发挥更大作用,激发志愿团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托现有服务窗口及时提供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利,促进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发展。

(三)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

1、根据服务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间发放服务费用,每小时补贴50-80元,每周工作五天,每天指派一名服务人员前往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咨询接待。

2、为进一步做好本区来沪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工作,保障来沪人员合法权益,嘉定区总工会积极参与由区人社局、区安监局等主办的就业促进招聘会、法制宣传活动等,因现场发放需要制作工会维权手册、便民卡、胶带等宣传资料。

3、根据市总通知采购工会法律援助办公用品,购置档案自动装订机及装订管。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区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得当。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之前,根据市总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并经区总工会主席室会议通过和部门审核同意后,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书、制作宣传材料、采购办公用品。实施过程中注重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等各项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六)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增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和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破解基层工会组织在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权益方面难以发挥作用的瓶颈障碍问题。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按照市总工会的文件精神,建立了一支由25位律师组成的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充分发挥工会志愿团律师、街镇工会干部在调处劳动争议过程中,通过法律咨询帮助职工释疑解惑,同时发放工会宣传资料,积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真正体现工会法律援助队伍参与各类劳动争议调处的专业化水平,树立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良好社会形象。

2.项目管理

充分发挥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示范引领作用,对劳动争议典型侵权案件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并由区总工会委派志愿团律师给予法律专业意见。积极完善区总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履职情况通报机制与法律顾问制度,在报送本区的群体性劳资纠纷中,选择涉及职工人数特别众多、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的,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指派区总工会志愿团律师委托代理案件,通过援助律师快速介入,确保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优质的法律维权服务。

3.项目绩效

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切实发挥工会维权职能,为树立工会履职维权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项目评分结果为:良。

2. 主要结论

本项目目标明确、任务清晰,指标和标准具体、客观,项目实施过程完整,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得当。区总工会为项目实施健全了相应的制度,制定了具体的操作办法,并加强对志愿团律师的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使项目实施实现规范化和效益化目标,为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良。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项目采取提前一年申报、评审的方式,并提前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经费预算,在经费预算下达后,对项目数量和金额进行相应的调整,保障了项目经费及时下达。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总工会对律师志愿团律师安排服务窗口值班,调处群体性劳资纠纷时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参与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帮助广大职工群众树立维权意识,运用法律途径解决劳资纠纷,进一步体现了项目经费使用的社会效应。

(二)存在的问题

1、该项目申请2016年度经费预算的主要使用范围是法律援助工作补贴,为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熟悉当地劳动关系和企业经营情况的优势,从劳动关系调处出发夯实工会维权工作,在街镇设立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在人员配备和项目经费上,需待进一步增加和保障。因此,建议进一步增加预算经费,更好地落实沪工总劳〔2016〕82号文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

全面深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各项法律服务,推动本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加强工会干部和律师志愿团的教育培训。

2.改进举措

继续增加政府对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确保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推进,目标顺利实现。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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