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嘉定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嘉定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本区社会救助工作。牵头拟定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区综合帮扶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本区救灾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上报、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救灾款物。
(四)负责本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定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的项目、标准和实施办法;管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核对工作机构建设;研究分析居民经济状况。
(五)负责本区优待抚恤工作。拟订优待抚恤实施办法;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负责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的伤残等级评定等报批事项;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
(六)负责本区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拟订接收安置实施办法;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和军供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拟订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建议意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组织居(村)委员会开展选举工作。
(八)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区服务政策;促进城乡社区服务统筹发展;指导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注册,对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进行监督评估。
(九)负责本区社会福利工作。拟订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负责孤儿救助工作,指导孤儿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负责本区慈善事业的促进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指导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引导、扶持和规范慈善组织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志愿服务的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对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进行表彰。
(十一)负责本区老龄工作。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老年人相关法规政策实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技术改造的报批初审;指导、监督社会福利企业对残疾人职工合法利益的保障。
(十四)负责本区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划规划;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本区居(村)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等审查报批工作。
(十五)负责本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六)负责本区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事项的报批和审批;推进殡葬改革。
(十七)负责本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指导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并进行检查、监督和综合执法。
(十八)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嘉定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嘉定区民政局本级决算、下属事业单位决算等。
纳入嘉定区民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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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市嘉定区救助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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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市嘉定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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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嘉定区革命烈士陵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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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市嘉定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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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海市嘉定区福利生产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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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海市嘉定区老年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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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海市嘉定区殡葬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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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海市嘉定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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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嘉定区民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决算总表
2012年嘉定区民政局部门财务收支决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16131.8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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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共预算资金 | 15456.88 | 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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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 674.94 | 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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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 |
| 四、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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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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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3497.82 | 六、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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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文化教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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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1777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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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医疗卫生 | 1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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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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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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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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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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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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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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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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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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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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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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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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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其他支出 | 692.47 |
本年收入合计 | 19629.64 | 本年支出合计 | 1863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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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结余 | 993.92 |
合计 | 19629.64 | 合计 | 19629.64 |
二、部门支出决算表
2012年嘉定区民政局部门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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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部门支出决算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
208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7774.50 | 3098.79 | 14675.71 |
208 | 02 | 民政管理事务 | 3792.48 | 1816.93 | 1975.55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91.83 | 19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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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07 | 就业补助 | 708.32 |
| 708.32 |
208 | 08 | 抚恤 | 1986.23 | 250.29 | 1735.94 |
208 | 09 | 退役安置 | 1566.58 | 605.34 | 961.24 |
208 | 10 | 社会福利 | 2761.89 |
| 2761.89 |
208 | 12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1624.29 |
| 1624.29 |
208 | 13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2001.36 | 234.40 | 1766.96 |
208 | 17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55.91 |
| 55.91 |
208 | 18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0.8 |
| 0.8 |
208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84.81 |
| 3084.81 |
210 |
| 医疗卫生 | 122.09 | 32.52 | 89.57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122.09 | 32.52 | 89.57 |
221 |
| 住房保障支出 | 46.66 | 4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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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6.66 | 4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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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
| 其他支出 | 692.47 |
| 692.47 |
229 | 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692.47 |
| 692.47 |
合 计 | 18635.72 | 3177.97 | 15457.75 |
第三部分 嘉定区民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主要包括:年初部门预算23445.07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管理要求年中根据事业发展需求进行的预算调减3350.13万元(包括中央及市级专款)以及部门的其他资金等。
一、关于嘉定区民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嘉定区民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962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31.82万元,占82.18%;其他收入3497.82万元,占17.82%。
二、关于嘉定区民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嘉定区民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863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7.97万元,占17.05%;项目支出15457.75万元,占82.95%;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2年度决算17774.50万元,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2012年度决算3792.48万元。主要用于: 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拥军优属,老龄事务,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等专项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2年度决算191.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就业补助”2012年度决算708.3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款补贴。
“抚恤”2012年度决算1986.23万元,主要用于革命烈士陵园的正常运转支出,病故、伤残军人抚恤,义务兵优待金,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维护,其他优抚对象补助。
“退役安置”2012年度决算1566.58万元,主要用于干休所正常运转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安置支出,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等支出。
“社会福利”2012年度决算2761.89万元,主要用于新建老年活动室,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新增养老床位补贴,百岁、高龄老人补贴支出,独居老人服务补贴,散居孤儿生活补贴等支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012年度决算1624.29万元,主要用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城乡一次性生活困难补贴城镇部分。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012年度决算2001.36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正常运转支出,医疗救助,成年孤儿安置,扶志助学,弃婴救助,历史老案平反纠错人员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支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12年度决算55.9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一次性生活补贴农村部分。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12年度决算0.8万元,主要用于
城乡一次性生活补贴农村五保供养部分。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2年度决算3084.81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补到个人),支援外地人员建设补助,就业援助经费,重残无业补助款,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社会应急专项款。
2.“医疗卫生”2012年度决算122.09万元,其中:
“医疗保障”2012年度决算122.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2年度决算46.66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12年度决算46.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4、“其他支出”2012年度决算692.47万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012年度决算692.47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残障儿童康复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建设资助,社区公益招投标项目资助经费,区级社区公益招投标项目资助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