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有关审计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本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街镇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市审计局授权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和参与市审计局安排的有关审计项目。
(三)对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对动拆迁资金进行审计,复核抽审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受托审价的建设项目的审价报告质量。
(四)对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管理的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受托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六)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七)对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对国有企业申报核销不实资产专项审计。
(八)组织实施对本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节能减排等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绩效审计和资源环境审计。
(九)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及时移送审计发现的违纪案件线索,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嘉定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是嘉定区审计局机关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包含行政单位1家。
2014年,嘉定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73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35.7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1297.49万元;项目支出438.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1537.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综合公用经费、行业管理费、审计业务费、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35.7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
3. “医疗卫生支出”科目25.1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7.4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