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14年部门财务预算公开及说明
发布日期:2014-03-04

2014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表一)

编报单位: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汇总)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25694.96

一般公共服务

 

 1.公共财政资金

22947.06

国防

 

 2.政府性基金

2747.90

公共安全

 

二、其他财政资金收入

10264.91

教育

 

   1.事业收入

 

科学技术

 

   2.经营收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

 

   3.其他收入

10264.91

社会保障和就业

32517.27

     其中:财政专项资金

8108.51

医疗卫生

1444.90

 

 

节能环保

 

 

 

城乡社区事务

 

 

 

农林水事务

43.50

 

 

交通运输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住房保障支出

89.30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预备费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

1864.90

收入总计

35959.87

支出总计

35959.87

 

2014年部门支出预算表(表二)

编报单位: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汇总)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支出总计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

 

 

 

                  

35959.87

3675.81

32284.06

 

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32517.27

3590.31

28926.96

 

3

 

02

 

民政管理事务

5322.43

1942.90

3379.53

 

4

 

 

01

行政运行

817.41

817.41

 

 

5

 

 

04

拥军优属

1237.97

 

1237.97

 

6

 

 

05

老龄事务

282.53

222.17

60.36

 

7

 

 

06

民间组织管理

1177.72

38.00

1139.72

 

8

 

 

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18.73

 

18.73

 

9

 

 

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15.25

 

115.25

 

10

 

 

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672.82

865.32

807.50

 

11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14.16

214.16

 

 

12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2.71

172.71

 

 

13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1.45

41.45

 

 

14

 

07

 

就业补助

1300.00

 

1300.00

 

15

 

 

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1300.00

 

1300.00

 

16

 

08

 

抚恤

3191.87

306.89

2884.98

 

17

 

 

02

伤残抚恤

3.50

 

3.50

 

18

 

 

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1320.80

306.89

1013.91

 

19

 

 

05

义务兵优待

1587.70

 

1587.70

 

20

 

 

99

其他优抚支出

279.87

 

279.87

 

21

 

09

 

退役安置

2427.74

645.82

1781.92

 

22

 

 

01

退役士兵安置

1555.39

 

1555.39

 

23

 

 

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457.87

432.87

25.00

 

24

 

 

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222.15

212.95

9.20

 

25

 

 

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192.33

 

192.33

 

26

 

10

 

社会福利

13556.82

243.58

13313.24

 

27

 

 

01

儿童福利

8.00

 

8.00

 

28

 

 

02

老年福利

11911.27

 

11911.27

 

29

 

 

04

殡葬

1388.93

144.96

1243.97

 

30

 

 

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248.62

98.62

150.00

 

31

 

11

 

残疾人事业

850.00

 

850.00

 

32

 

 

05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

850.00

 

850.00

 

33

 

1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729.84

 

1729.84

 

34

 

 

0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729.84

 

1729.84

 

35

 

13

 

其他城市生活救济

745.81

236.96

508.85

 

36

 

 

01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431.81

236.96

194.85

 

37

 

 

99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

314.00

 

314.00

 

38

 

17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51.04

 

51.04

 

39

 

 

0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51.04

 

51.04

 

40

 

18

 

其他农村社会救济

2.22

 

2.22

 

41

 

 

01

农村五保供养

0.78

 

0.78

 

42

 

 

99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1.44

 

1.44

 

43

 

22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883.00

 

883.00

 

44

 

 

02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883.00

 

883.00

 

45

 

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42.34

 

2242.34

 

46

 

 

01

 

2242.34

 

2242.34

 

47

210

 

 

医疗卫生

1444.90

36.20

1408.70

 

48

 

05

 

医疗保障

1444.90

36.20

1408.70

 

49

 

 

01

行政单位医疗

17.89

17.89

 

 

50

 

 

02

事业单位医疗

18.31

18.31

 

 

51

 

 

04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23.70

 

123.70

 

52

 

 

09

2100509

1285.00

 

1285.00

 

53

213

 

 

农林水事务

43.50

 

43.50

 

54

 

03

 

水利

43.50

 

43.50

 

55

 

 

21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43.50

 

43.50

 

5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9.30

49.30

40.00

 

57

 

02

 

住房改革支出

89.30

49.30

40.00

 

58

 

 

01

住房公积金

49.30

49.30

 

 

59

 

 

03

购房补贴

40.00

 

40.00

 

60

229

 

 

其他支出

1864.90

 

1864.90

 

61

 

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1864.90

 

1864.90

 

62

 

 

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864.90

 

1864.90

 

 

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嘉定区民政局是区政府管理民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救灾救济、老龄事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双退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勘界、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救助管理、福利企业和殡葬管理等方面的依法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4年,民政局预算是包括民政局本部以及下属9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9家。

2014年,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3595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694.96万元,其他财政资金10264.9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3665.81万元;项目支出22029.15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10254.9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32517.2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市生活救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农村社会救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13个方面支出。

1、“民政管理事务”532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局本部、老年服务中心、福利生产管理所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项目支出3379.53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老龄事务、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专项经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14.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3、“就业补助”13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助老款支出。

4、“抚恤”319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89万元,主要用于革命烈士陵园单位正常运转支出;项目支出2884.98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假肢费、义务兵优待金、廉政教育基地改、扩建费,部分绿化改造、养护费,廉政教育基地运营费和其他优抚对象补助。

5、“退役安置”242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82万元,主要用于干休所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和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安置支出;项目支出1781.9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自谋职业金等支出。

6、“社会福利”1355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58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所和第一社会福利院单位正常运转支出;项目支出13313.24万元主要用于一福院项目建设,新建老年活动室,养老机构运营,新增养老床位补贴,百岁、高龄老人补贴等支出。

7、“残疾人事业”850万元,主要用于重残无业保障金的救助支出。

8、“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729.8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救助支出。

9、“其他城市生活救济”74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6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单位正常运转支出;项目支出508.85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扶志助学支出、历史老案、弃婴救治、特困实物补助等支出。

1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1.0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11、“其他农村社会救济”2.22万元,主要用于农婚知青生活补贴、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等支出。

1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883万元,主要用于大中水库后扶资金支出。

1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2.34万元,主要用于支内回沪、社会应急专项、就业援助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科目144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4个方面支出

“医疗保障“142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项目支出1408.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医保个人缴费补助、配套医疗救助和区级专项医疗救助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科目43.5万元,主要用于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水利“43.5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三峡移民直补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科目8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方面和军休干部房改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2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房改补贴。

(五)“其他支出”科目1864.9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864.9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公益招投标、区级公益金招投标、公益金困难帮扶项目、老年人睦邻文化拓展项目、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资助款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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