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旅游局2014年部门财务预算公开及说明
发布日期:2014-03-06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旅游发展规划,制定旅游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同制定旅游跨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
3、研究跟踪区内外旅游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旅游产业发展的导向性建议;研究制定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跳帧和扶持新兴旅游业态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咨询等各类旅游企业及旅游办事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做好旅游线路和旅游集散站的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5、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制定本区旅游形象宣传计划,重点推介本区大型旅游活动和旅游线路;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旅游节庆活动,参与组织、协调本区会展等有关大型活动;指导本区旅游企业及旅游办事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
6、组织实施涉及各类旅游景点、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及特种旅游项目的国家及本市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旅游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7、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旅游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区域间旅游信息互通,向公众发布相关旅游信息;负责假日旅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为旅游电子商务提供相应的保障和公共服务。
8、组织对本区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制定旅游资源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9、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管理和开发指导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旅游专项资金。
10、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工作。
11、对旅游行业协会和旅游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2、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咨询服务点的规划布点和网络完善;加强对各分中心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工作联络和教育培训。
2、承担嘉定州桥国家4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职能,负责景区游客接待、线路安排、景点讲解和门票服务等工作,并加强同各景点的沟通联系。
3、开展游客旅游咨询服务,负责旅游咨询分中心、全区旅游企业旅游宣传资料配送;推进信息化服务建设,构建旅游咨询服务网络体系,负责指导各分中心完善旅游资料收集、文字处理、信息报送等工作流程。
4、负责旅游进社区、旅游进商圈等工作,开展旅游信息和旅游出行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配合做好各类大型赛事、节庆活动的旅游咨询服务。
5、负责旅游咨询投诉处理和旅游救助工作,协助受理游客投诉、提供旅游法律咨询,配合做好节假日旅游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开展游客SOS救援帮助。
6、做好上海旅游集散中心嘉定分站,为游客出游提供旅游线路、交通安排和票务预定等服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部门预算是包括旅游局本部以及下属1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2014年,旅游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03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27.2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407.19万元;项目支出620.0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22.59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
2.“医疗卫生”科目7.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
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科目986.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规范旅游市场、嘉定旅游城市品牌打造、旅游产业发展与促进、旅游宣传推广、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8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14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表一)
编制部门: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汇总)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027.24
一、一般公共服务
 
其中: 公共财政资金
1027.24
二、国防
 
       政府性基金
 
三、公共安全
 
二、其他财政资金收入
3.84
四、教育
 
   1.事业收入
 
五、科学技术
 
   2.经营收入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3.其他收入
3.84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22.59
 
 
八、医疗卫生
7.57
 
 
九、节能环保
 
 
 
十、城乡社区事务
 
 
 
十一、农林水事务
 
 
 
十二、交通运输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990.07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六、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10.85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二十、预备费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收入总计
1031.08
支出总计
1031.08
 
 
2014年部门支出预算表(表二)
编制单位: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汇总)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部门支出总计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1031.08
411.03
620.0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59
22.59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2.59
22.59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2.59
22.59
 
 
210
 
 
医疗卫生支出
7.57
7.57
 
 
 
05
 
医疗保障
7.57
7.57
 
 
 
 
01
行政单位医疗
4.26
4.26
 
 
 
 
02
事业单位医疗
3.31
3.31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990.07
370.02
620.05
 
 
05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990.07
370.02
620.05
 
 
 
01
行政运行
195.98
195.98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0
 
3.30
 
 
 
04
旅游宣传
470.00
 
470.00
 
 
 
99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320.79
174.04
146.7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85
10.85
 
 
 
02
 
住房改革支出
10.85
10.85
 
 
 
 
01
住房公积金
10.85
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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