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结合我区房屋土地征收工作实际需要,对全区的房屋土地征收工作统一协调,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供应新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作用。业务范围:本区区域范围内土地储备、征收、指导、督促、监督、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并进行融资等。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30108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1080.1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750.18万元;项目支出30033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的费用等。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46.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3. “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科目30033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及预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
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680.9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管理事务支出,包括人员和公用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1.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支出。
6. “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数减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