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嘉定区财政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上履行公共财政收支职能;负责编制财政年度预算和做好年度决算;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合理分配财力,正确使用财政资金,加强对财政各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专控商品审批;监督管理全区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对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编制进行执行和监督;拟定政府投融资计划、政府信用贷款项目及额度和年度偿债方案,负责投融资项目资金的监管,负责协调政府与各投融资主体之间、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嘉定区财政局部门预算是财政局机关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包含行政单位1家。
2016年,嘉定区财政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443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0.98万元;项目支出1704.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科目4166.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全区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全区财政专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绩效评价等中介评审、企财培训以及政府采购等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40.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补贴费、福利费、节日费等。
3. “医疗卫生”科目136.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91.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