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协助区政府做好上海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协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帮困送温暖活动。 建设职工文化、技能培训学校和精神文化活动阵地,为基层工会文化服务、体育活动提供培训指导,为职工群众提供维权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关心和丰富退休职工的生活和学习教育,并进行日常管理。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本部以及下属2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2家。
2016年,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355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54.9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2978.76万元;项目支出576.18万元。部门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3237.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及福利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嘉定区劳模工作经费等支出。同比上年增加644.60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等经费增加。
2. “教育支出”科目198.80万元,主要用于嘉定区职工素质工程建设支出。同比上年增加4.3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9.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福利支出。同比上年减少146.40万元,主要是减少了离退休人员补贴预算。
4.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科目56.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医疗保障金支出。同比上年增加25.78万元,主要是缴金基数增加。
5.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同比上年增加11.95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