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6-02-19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委统战部(民族和宗教办、台办、侨办、侨联)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调动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本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二)深入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统一战线工作长期性、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统战工作的自觉性。(三)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了解情况,反映意见、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四)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不断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五)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代表人物和社团的联系。做好联络交友。(六)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积极宣传党的宗教、民族政策,加强管理。(七)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支持、帮助工商联对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人物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促进本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八)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九)指导基层统战、社区统战和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开展,指导工商联党组、侨联党组工作。(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和引导归侨、侨眷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广泛团结归侨、侨眷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进步。(三)积极参政议政,通过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四)发挥侨联民间交往的优势,加强对外联络工作,密切与海外华侨及其社团的联系,增进乡谊乡情。(五)鼓励并帮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发挥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六)热心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了解他们的心声,关心他们的疾苦,为他们排忧解难。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七)加强侨联自身建设,抓好侨联基层联络组,积极开展社区侨联工作,做好侨务支部工作。(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区社会主义学院主要职责:(一)根据中央、市委、区委对统一战线的要求,有计划地对本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干部和骨干成员及无党派代表人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整治培训和能力培训。(二)对本区统一战线系统的干部进行岗位培训,提高统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围绕党的统一战线中心任务和区委的重要部署,开展统战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承担区统战理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四)配合区有关部门对学员在学员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为培养、选拔、安排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提供参考意见。(五)承办区委和区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是包括区委统战部本部以及下属1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参公)单位1家。

2016年,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215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53.6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723.78万元;项目支出1429.88万元。部门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科目208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70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本部、区各民主党派(7个)、区统战社团(11个)、党外干部教育培训、民族宗教事务、华侨事务、侨联及区社会主义学院的日常支出,统战社工的社会保障及管理经费;项目支出1429.88万元,主要用于同心系列活动、各民主党派特色活动、社院、区赴台经费、侨爱心侨之家建设及天主教工作、非正常宗教活动治理等工作。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8.23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退休人员各类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34.72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在职人员医疗卫生费用;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5.13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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