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对本区2013年度民办教育扶持基金和奖励基金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4-02-18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及嘉定教育体制现状,拟对我区民办教育采取下述扶持办法。
一、参考我区公办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补贴民办学校。
对在本区民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按我区公办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全额补贴民办学校。即2013年补贴标准为:民办小学1900//年;民办初中2100//年;民办高中2200//年(按公办普通高中标准);民办幼儿园按上海市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基本标准补贴1200//年(按公办二级幼儿园标准)。今后随着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调整,相应调整民办学校办学补贴。其中300//年(参照公办学校房修基金调剂额度)由教育局统筹,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二、民办学校生均补贴每学期按实际学生数申请核拨。按实补贴我区民办学校,以利于我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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