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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助资金中困难大学生求职补贴项目
发布日期:2014-06-30
根据《做好
2013
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
2013
】
39
号文件规定:
发放对象:在
2013
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013
届本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发放程序:
1
、高校初审并公示;
2
、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区财政局;
3
、区财政局核定后,发放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每人
800
元,每人限领一次。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
20
万元。
已用资金:
2013
年共发放
1.76
万元整,涉及人数共
22
人,涉及高校
2
所(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和上海新侨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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