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资金中困难大学生求职补贴项目
发布日期:2014-06-30
根据《做好201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39号文件规定:
发放对象:在2013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3届本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发放程序:1、高校初审并公示;2、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区财政局;3、区财政局核定后,发放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每人800元,每人限领一次。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20万元。
已用资金:2013年共发放1.76万元整,涉及人数共22人,涉及高校2所(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和上海新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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