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5〕520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6〕51号)要求,市教委通过财力结算拨付我区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2644万元,主要用于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补充公用经费和民办随迁子女小学生均经费补贴。
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或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区县分配结果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分配对象(乡镇/项目/人群) | 分配内容 | 分配金额 |
1 | 民办随迁子女小学 | 民办随迁子女小学生均经费补贴 | 1548 |
2 | 义务教育学校 | 学校公用经费补贴 | 1096 |
合 计 | 2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