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发布日期:2014-02-12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二〇一四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75.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司法局组织的公证、律师及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业务培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5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修保养,燃料及保险费用等日常费用。

公务接待费预算38.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的司法行政工作接待和全国及市司法行政系统前来考核,参观考察的接待费用。

 

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表六)

编报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75.50

因公出国(境)费

3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50

公务接待费

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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