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二〇一四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75.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司法局组织的公证、律师及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业务培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5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修保养,燃料及保险费用等日常费用。
公务接待费预算38.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的司法行政工作接待和全国及市司法行政系统前来考核,参观考察的接待费用。
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表六)
编报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项 目 |
财 政 拨 款 合 计 |
合 计 |
75.50 |
因公出国(境)费 |
3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7.50 |
公务接待费 |
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