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决投标人及对应条款: |
二、否决投标评审
投标人在本标段投标中存在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以投标单位电子上传文件为准)。
本项指投标文件下列内容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函附录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附录B;
6、保证书。
7、共同投标协议(注:如有)。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即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的: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
(2)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
(3)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等级要求;
(4)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离职、重病、死亡的除外);
(5)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9)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0)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
(11)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12)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13)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5)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7)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20)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
(21)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本条指投标报价符合下列情形的: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314.6523 万元的;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低于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费率的90%的;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低于分部分项清单合计报价×2.34%(2.6%×90%)的,将否决其投标。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
2、改变暂估价、暂列金额或者工程量的;
3、规费和税金未按照国家及上海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计费基数和费率投报的,将否决其投标。
3.1规费:
3.1.1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社会保险费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社会保险费,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社会保险费费率固定统一。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填报。两项合计后列入评标总价参与评标。根据沪水务定额【2019】1号《关于调整本市“水务基本建设工程和维修养护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规定的,水利工程中的建筑工程部分社会保险费率为人工费的37.64%(其中管理人员为4.56%,生产工人为33.08%),安装工程部分社会保险费率为人工费的36.46%(其中管理人员为4.568%,生产工人为31.90%)。
3.1.2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根据沪水务定额【2019】1号《关于调整本市“水务基本建设工程和维修养护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规定的,水利工程中的建筑工程部分住房公积金费率为人工费的1.84%,安装工程部分住房公积金费率为人工费的1.49%。
注:工程排污费:按本市相关规定计入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水费价格内。
3.2增值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9%。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船舶)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4、工期超过60天的;
5、质量不满足“一次性验收合格”规定的;
6、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其他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7.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7.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应急预案的分析及其针对性措施有缺失;
7.3施工进度计划表缺失、工序缺漏或错误;
7.4施工总平面图缺失或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7.5重要机械设备配置缺失或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7.6重大危险源识别管理分析缺失或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7.7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7.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如有)。
(七)投标人在本标段中存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否决性条款将在本条集中予以载明。补充招标文件中增加或者删除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会将修改后完整的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未集中载明的否决性条款,在评标中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