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1〕2号上海嘉笙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1〕2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嘉笙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嘉笙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735437852D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庄秀芬 |
主要违法事实: | 废气超标排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19万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