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1〕8号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翔翱饭店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发布日期:2021-03-04

沪0114环罚〔2021〕8号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翔翱饭店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4环罚〔2021〕8号

案件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翔翱饭店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翔翱饭店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2310114MA1L4YBD9K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萍

主要违法事实:

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罚款5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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