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1〕8号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翔翱饭店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1〕8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翔翱饭店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翔翱饭店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2310114MA1L4YBD9K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5万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