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1〕57号上海壹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1〕57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壹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壹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398668173E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蔡天赐 |
主要违法事实: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38万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