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1〕34号严于治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案
发布日期:2021-09-0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1〕34号
案件名称:严于治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严于治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3209221970XXXX3015
法定代表人姓名:严于治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33.4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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