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2〕11号上海鹤亭机械涂装厂未按照规定建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案
发布日期:2022-08-2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2〕11号
案件名称:上海鹤亭机械涂装厂未按照规定建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鹤亭机械涂装厂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630443332X
法定代表人姓名:杜波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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