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2〕56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松宝贸易服务中心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松宝贸易服务中心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06MA1FYRME6W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有松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贰拾叁万肆仟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2-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