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2〕57号 |
案件名称: | 李永深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擅自开工建设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李永深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91975XXXX0897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永深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擅自开工建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贰仟壹佰伍拾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2-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