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3〕21号上海誉贺石材有限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案
发布日期:2023-05-2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3〕21号
案件名称:上海誉贺石材有限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誉贺石材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7872063862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世生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第(七)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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