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3〕33号太仓创造电子有限公司未按照技术规范提供相关环境服务活动,张玲奕是主要负责人案
发布日期:2023-07-1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3〕33号
案件名称:太仓创造电子有限公司未按照技术规范提供相关环境服务活动,张玲奕是主要负责人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张玲奕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32052219XXXXXX6115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玲奕
主要违法事实:太仓创造电子有限公司未按照技术规范提供相关环境服务活动,张玲奕是主要负责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贰万捌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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