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3〕44号 |
案件名称: | 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第三方机构上海翰忠环保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且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王卫娜是上海翰忠环保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王卫娜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519XXXXXX8826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卫娜 |
主要违法事实: | 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第三方机构上海翰忠环保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且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