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3〕41号 |
案件名称: | 李忠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李忠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32068419XXXXXX4193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事实: | 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壹仟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