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不罚〔2023〕2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秦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该设施相关的环境管理台账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秦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MA1GT4FE2W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管鸿雷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该设施相关的环境管理台账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中十一条的情形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不予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