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3〕52号上海达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案
发布日期:2023-09-0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3〕52号
案件名称:上海达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达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MA1GWJL978
法定代表人姓名:殷世明
主要违法事实:不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叁拾叁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肆仟伍佰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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