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4〕18号付胜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案
发布日期:2024-03-2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4〕18号
案件名称:付胜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付胜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41152819XXXXXX830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贰拾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3-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