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4〕23号上海力臻塑料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案
发布日期:2024-04-0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4〕23号
案件名称:上海力臻塑料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力臻塑料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41864A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克林
主要违法事实: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贰万玖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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