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5〕4号上海介缘塑胶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
发布日期:2025-01-2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5〕4号
案件名称:上海介缘塑胶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介缘塑胶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MACYUTG20Y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连英
主要违法事实: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贰拾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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