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5〕10号上海嘉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发布日期:2025-01-2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5〕10号
案件名称:上海嘉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嘉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MA1GX7F08X
法定代表人姓名:孙来准
主要违法事实:机动车检测单位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没收违法所得壹佰陆拾元整,罚款壹拾柒万贰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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