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5〕29号上海东亚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事项未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手续案
发布日期:2025-03-1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5〕29号
案件名称:上海东亚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事项未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手续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东亚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751499703C
法定代表人姓名:孙剑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事项未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手续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三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警告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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