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5〕34号上海明轩涂装有限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案
发布日期:2025-04-1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5〕34号
案件名称:上海明轩涂装有限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明轩涂装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69387223D
法定代表人姓名:袁秀兰
主要违法事实: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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