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5〕42号上海景源运输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案
发布日期:2025-07-16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5〕42号
案件名称:上海景源运输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景源运输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7033858242
法定代表人姓名:佟雪梅
主要违法事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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