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5〕48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好久不见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好久不见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2310114MADNEK1F1H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伟勇 |
主要违法事实: |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