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不罚〔2025〕3号上海展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张伟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案
发布日期:2025-08-18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不罚〔2025〕3号
案件名称:上海展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张伟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张伟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31011419XXXXXXXX10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伟
主要违法事实:上海展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张伟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予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8-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