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5〕71号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宇艺宠物医院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案
发布日期:2025-11-06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5〕71号
案件名称: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宇艺宠物医院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宇艺宠物医院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310114MACML4B983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泽宇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警告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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