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执法大队、区环境监测站: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8日
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做好监测预警、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和局内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本区环境空气质量安全,提升市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组织保障
为有效组织、协调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区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云峰 区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组员:赵 雯 区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辐射管理科负责人
俞华明 区环境监测站 站长
姚 琛 区生态环境局局办公室负责人
周 晓 区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辐射管理科
三、职责分工
1.强化监测预警。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提供空气污染预警信息;优化与区气象局的大气环境、气象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责任部门:区环境监测站)。
2.做好应急处置。有序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响应措施,督促各部门严格履行职责,确保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减少空气污染对市民健康的影响,保护公众身体健康。(责任部门:大气环境与辐射管理科)。
3.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干部职工参与相关志愿活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四、做好信息报送与总结
请区环境监测站于2月12日(初一)、16日(初五)、27日(正月十六)当日9时前将当前空气监测情况报送至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管控办”)。局各相关部门于2月25日前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总结报送至局大气环境与辐射管理科,由大气环境与辐射管理科汇总形成工作总结后报送至区管控办。
关于印发《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